当前位置: 测量装置 >> 测量装置资源 >> 关于开展年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的
为确保防雷装置正常有效,根据《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通告如下:
一、法定检测范围
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依法必须安装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检测机构
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必须由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开展。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物的防雷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物的防雷装置检测。具备《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的单位可在湖北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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