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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务分公司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测装置管理办法
(年7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测装置(以下简称“监测装置”)是机车行车安全重要设备,是检测机车走行部轴承、齿轮、轮对踏面状态,保证行车安全的重要技术装备,为充分发挥监测装置的作用,确保设备稳定可靠,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监测装置是安装在机车上能有效的对机车轴箱轴承、牵引电机轴承及抱轴承的温度、故障冲击,以及传动齿轮、踏面故障冲击信息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和自动诊断,并对故障实行早期预警和实时报警,以保障机车行车安全的重要设备。
第三条监测装置的检修、数据转储及机车乘务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包神铁路集团配属所有装用监测装置的机车。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机车走行部监测作为安全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纳入分公司安全管理的工作日程,建立逐级负责、岗位负责和专业负责制,各部门认真抓好监测装置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一)技术信息部职责:
1.组织修订监测装置的检修范围及工艺,检查督导技术标准、检修范围等落实情况。
2.负责设备的安装、改造技术方案的制定、修改、审核、报批并组织实施。
3.负责修订完善监测装置管理办法,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导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并不断提高数据分析质量。
4.组织对监测装置运用数据进行质量跟踪分析和统计,组织对惯性故障的技术攻关;积累轴承运行数据,摸索轴承质量规律,指导轴承的使用和检修工作。
5.针对装置在运用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故障及时组织开展装置专项普查整治工作。
6.协助教育培训部做好监测装置的相关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
(二)质量管理部职责:负责分公司本部及朱盖塔区域配属机车监测装置的
1.技术标准、检修范围及技术升级改造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及考核工作。
2.用、管、修、验等相关制度的检查、督导及考核工作。
3.参与升级改造及专项普查整治工作。
4.督导数据转储。
5.核实数据的有效性、完整性。
6.负责数据分析并出具处理参考建议。
7.负责数据月度统计汇总。
(三)教育培训部职责:
1.负责将监测装置维护使用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督导落实。
2.负责组织对监测装置使用、维护等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安全环保监察部东胜驻点职责:
1.负责装置数据的转储和分析。
2.负责转储设备的软、硬件升级和维护。
3.负责联系厂家对地面分析软、硬件进行维护和升级。
4.发现轴温报警装置设备故障及时通知检修设备车间。
5.数据时发现报警及进行分析,并将分析报告及时抄送检修设备车间和技术信息部。
(五)神木北检修设备车间职责:神木北检修设备车间负责监测装置的检修、质量统计分析、修程机车数据转储、深度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和信息反馈。其主要的任务包括:
1.负责按照检修范围、工艺及四按三化记名检修要求,落实监测装置的检修、加改、维护及提票活的处理工作,保证监测装置性能良好,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并做好记录。
2.负责监测装置月度质量分析汇总工作。
3.负责机车修程时监测装置数据转储;
4.负责报警提票及信息反馈的数据深度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5.协助教育培训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六)东胜检修设备车间职责:负责装置检修维护工作,确保状态良好;对运用机车出现的故障要做到及时修复,保证装置状态良好。新车及大、中修返段机车(不包括DF12、GKD3型机车)在投入运用前一日内,必须保证装置作用良好。
(五)整备车间职责:整备车间负责机车出入库检测装置的检查、数据转储、装置故障及报警信息的提票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出入库机车监测装置的检查、试验。
2.负责对接乘务人员监测装置在运行情况,确认交接信息并按流程反馈。
3.负责监测装置数据转储、提票及检查确认等工作。
(六)运用车间职责:各运用车间负责对监测装置使用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监测装置状态及报警信息的交接与报修,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按照要求使用监测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信息并处置。
2.负责督促、检查、指导乘务员正确操作和保养。
3.配合教育培训科对乘务员进行监测装置知识的教育培训。
4.参与监测装置使用、保养问题的定性分析和责任考核。
(六)东胜运用整备车间职责:负责装置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三章运用管理
第六条乘务员必须熟悉监测装置的基本结构和各项功能及使用方法;掌握各测点编号所对应的实际轴承位置,(详见附件1:机车车载走行部监测装置单节测点对应图),清楚各种报警含义并能正确操作,准确判断设备故障处所;人工核对测点时须一步到位,避免出现错判和误判现象。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完好、清洁,严禁在设备上堆放其他物品、使用主机USB接口充电,不得锤击主副机及传感器,途中监测装置必须全程开机,严禁擅自关机。
第七条机车出库前,应确认监测装置各部处于良好状态,包括显示屏显示的车型、车号、显示的时间与实际相符,各部件的通讯正常,各监测点温度显示正确,无故障信息,状态不良者,严禁出库。
第八条运行中乘务员应注意监测装置运行状态及各监测点温度显示和报警提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报警信息处置方案参照机车走行部动态监测装置报警提示处理(方案详见附件2)。
第九条机车继乘交接时,交接班乘务员应共同确认设备状态及报警信息记录,运行中或继乘站交接时,监测装置发生设备故障或报警,乘务员应密切注意机车走行部状态,如继续站换运行需做好详细记录,机车入库时提票报活,需将相应轴位显示的具体情况填写清楚。
第四章数据转储及分析管理
第十条监测装置数据转储和分析结合机车每趟入库整备时进行,整备车间应细化监测装置数据转储作业流程,保证车载信息数据转储下载及时、完整;东胜区域暂执行结合机车修程、报警信息时进行转储、分析。
第十一条机车入库整备时接车人员需询问到达乘务员监测装置途中运行情况,确认交接班记录薄信息,按检查范围及工艺要求检查监测装置各部状态,确认显示屏提示报警信息并按提票流程反馈。
第十二条数据转储及分析管理流程按照监测装置作业流程图执行(详见附件3),具体要求如下:
(一)整备车间负责数据下载、上传并通知质量管理部。
(二)质量管理部按地面软件相关要求对数据进行分析、核对,若基础信息不符、有报警信息或数据分析异常,填写机车车载走行部监测装置数据分析记录表(附件4),通知整备车间提票。
(三)神木北检修设备车间根据提票信息,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报警位置状态,参考机车车载走行部监测装置数据分析记录表处理建议及报警信息反馈,进行深度分析并参照机车走行部监测装置报警信息数据处理方案(附件5)制定处理意见,对出现的异常信息或难以判断的故障信息必要时反馈技术信息部,由专业技术人员与神木北检修设备车间共同制定处理方案。
(四)东胜区域机车乘务员发现装置报警后,按规定提票,东胜检修设备车间接到票后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监察部东胜驻点人员进行数据转储、分析,并将分析报告反馈技术信息部东胜驻点及东胜检修设备车间,由东胜检修设备车间进行数据深度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对出现的异常信息或难以判断的故障信息必要时反馈技术信息部东胜驻点,由专业技术人员与检修设备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对于报警故障处理完成后,由安全环保监察部东胜驻点人员连续跟踪分析3趟,正常后取消跟踪。
(五)数据无法下载或上传时提示格式错误”、“空数据包”等问题,应重新下载备份数据,重下备份数据后仍无最新行车数据,由专检组提票并向质量管理部报备,东胜区域向技术信息部东胜驻点报备。
(六)神木北检修设备车间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修复,确保数据下载工作顺利进行,修复后仍然无最新行车数据,如为日常整备下载或反馈Ⅰ级报警,做记录后下趟下载分析;如为反馈Ⅱ级报警或温度报警,要认真检查确认报警位置无异状,调阅前2趟数据,查看有无报警信息;同时必须及时询问到达班乘务员机车途中走行部运行情况,制定处置方案,必要时可安排人员添乘,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对于在运用中监测装置发生的Ⅱ级报警及轴温报警信息,要认真全面检查,组织进行深度分析,如故障原因判断不清楚,波形特征不明显,报警趟次未超限需上线运行观察,应做好跟踪记录,按相关规定提示乘务员在运行期间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对于无故障报警信息或无报警信息反馈的数据,分析人员应根据地面数据分析系统相关操作说明,进行分析判断监测装置工况、传感器、软件版本及车型、车号;历史报警信息核对,冲击波形变化趋势,同位温度对比(同位最高温与次高温相差15℃及以上按流程通知提票处理),通过不断总结分析经验,提高数据分析、判断及处理能力,使监测装置真正的起到预警的作用。
第十五条修程机车监测装置数据转储由神木北检修设备车间负责,质量管理部负责数据分析反馈分析结果,神木北检修设备车间参照分析结果进行深度分析,结合修程间报警信息及处理情况会同技术信息部确定施修方案;东胜区域修程机车数据转储、分析由安全环保监察部东胜驻点负责,数据分析发现异常时处置流程与整备发生报警处理过程相同。
第十六条按月统计监测装置运用情况,质量管理部负责数据转储、分析汇总统计;神木北检修设备车间负责质量汇总,于次月5日前将分析总结报技术信息部,技术信息部针对监测装置的检修及处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制定措施;东胜区域数据、转储分析汇总由安全环保监察部东胜驻点负责,质量汇总由东胜检修设备车间负责。
第十七条监测装置记录的信息是作为走行部质量预警、跟踪监测机车走行部质量状态和探索轴承质量规律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数据和资料的管理,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对机车无报警信息的数据保留时间不少于12个月,有报警信息或有特定要求的数据保留时间不少于24个月,以作为安全管理的依据。
第五章检修管理
第十八条监测装置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功能、性能及结构满足包神铁路集团监测条件和要求。
第十九条监测装置实行寿命管理,寿命期为8年,自装置出厂日期起计算。现车使用的装置主要部件,经检查试验性能良好,允许延长使用到下次机车中修及以上修程进行更新。
第二十条监测装置的参数、功能、结构及装置报警门限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铁路审批的技术文件,未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对监测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加装设备等,须技术信息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一条监测装置的检修作业纳入机车各级修程检修范围,执行四按三化记名检修要求,各设备装车前验证功能状态良好,装车后进行性能试验确认,需对装置主机、速度传感器、线路、接线盒进行检修和检测,对松散的线路进行规范绑扎,更换不良配件并进行静态冲击试验,若更换主机应确认软件版本,设定车型、车号、日期及时间等。
第二十二条监测装置的出库完好率%,数据转储成功率不低于90%。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定期对监测装置用、管、修情况进行总结,对监测装置存在的问题、走行部监测数据及违章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技术信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神朔铁路分公司机务段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测(轴承温度监测报警)装置管理办法》神朔机字号同时废止。
附件:1.机车车载走行部监测装置单节测点对应图
2.机车车载走行部监测装置报警信息处理方案
3.机车走行部车载监测装置作业流程图
4.机车车载走行部监测装置数据分析记录表
5.机车车载走行部监测装置数据分析处理方案
附件1
机车车载走行部监测装置单节测点对应图
表1JK(JK)机车走行部监测装置
SS4B(HXD1、HXD2)单节测点对应图
测
点
轴
位
1
2
3
4
5
6
1
左轴箱
左电机
左抱轴
右抱轴
右电机
右轴箱
2
右轴箱
右电机
右抱轴
左抱轴
左电机
左轴箱
3
左轴箱
左电机
左抱轴
右抱轴
右电机
右轴箱
4
右轴箱
右电机
右抱轴
左抱轴
左电机
左轴箱
表2JK(JK)机车走行部监测装置
SS4G单节测点对应图
测
点
轴
位
1
2
3
4
5
6
1
左轴箱
左电机
左抱轴
右抱轴
右电机
右轴箱
2
左轴箱
左电机
左抱轴
右抱轴
右电机
右轴箱
3
左轴箱
左电机
左抱轴
右抱轴
右电机
右轴箱
4
左轴箱
左电机
左抱轴
右抱轴
右电机
右轴箱
表3YZD-1/2型机车走行部监测装置HXD1单节测点对应图:
测
点
轴
位
1
2
3
4
5
6
1
齿端轴箱
齿端电机
齿端抱轴
非齿端抱轴
非齿端电机
非齿端轴箱
2
3
4
附件2
机车走行监测装置报警信息处理方案
第一条监测装置出现温度报警时,乘务员要立即对测点温度的正确性进行判断,检查核对显示屏温度显示正常、与其他各轴对应点进行温度比较(偏高15℃及以上),同时进行后部了望。
(一)若后部瞭望检查确认无冒烟及火花、走廊巡视无异音、异味及明显振动,应切除该轴动力继续运行:
温度不再上升或短暂上升后回落,维持运行至终点站后入库处理;
温度持续上升,运行至前方站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在返段途中适当降速运行,运行期间需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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