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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气象局发布《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工作安排的通告》。
一、资质延续申请时间安排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应于到期前三个月提出延续申请。经核查,需在年度提交延续申请的单位有四批,资质到期时间及延续申请提交时间如下:
第一批:年8月27日到期,资质单位延续申请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26日。
第二批:年9月25日到期,资质单位延续申请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24日。
第三批:年11月9日到期,资质单位延续申请时间为:7月9日至8月8日。
第四批:年2月1日到期,资质单位延续申请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
二、资质延续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7月中旬组织对第一批、第二批申请资质延续单位开展延续认定工作。
(二)10月组织对第三批申请资质延续单位开展延续认定工作。
(三)12月组织对第四批申请资质延续单位开展延续认定工作。
三、资质延续说明
(一)请各相关单位(详见附件)务必重视资质延续申请工作,提前做好资质延续准备,并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延续申请,资质延续申请材料在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提交(
(三)资质延续认定程序包括:现场核查、现场考核(理论测试、操作考核)、会议评审等环节。理论测试试卷从年安徽省防雷检测职业技能竞赛试题库中抽取,题库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供检测机构下载学习。题库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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