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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7176轮椅车测试标准系列讲解

发布时间:2023/12/22 14: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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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轮椅车测试标准系列讲解

一、标准清单:

ISO-1轮椅-第1部分:静态稳定性的测定

ISO-2轮椅.第2部分:电动轮椅动态稳定性的测定

ISO-3轮椅-第3部分:制动器有效性的确定

ISO-4轮椅-第4部分:电动轮椅和滑板车的能耗,以确定理论距离范围

ISO-5:轮椅-第4部分:尺寸、质量和转动空间的测定方法

ISO-6轮椅-第6部分:电动轮椅最大速度、加速和减速的确定

ISO-7:轮椅-第7部分:座椅和车轮尺寸的测量

ISO-8轮椅-第8部分:静态、冲击和疲劳强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ISO-9:轮椅-第9部分:电动轮椅气候试验

ISO-10轮椅-第10部分:电动轮椅爬障能力的测定

ISO-11:轮椅-第11部分:试验假人

ISO-13轮椅.第13部分:试验表面摩擦系数的测定

ISO-14轮椅-第14部分:电动轮椅和滑板车的动力和控制系统-要求和测试方法

ISO-15轮椅-第15部分:信息披露、文件和标签的要求

ISO-19轮椅-第19部分:机动车辆中用作座椅的轮式移动装置

ISO-22轮椅----第22部分:设置程序

二、标准介绍:

ISO-1:/AS/NZSISO-1:Wheelchairs-DeterminationofStaticStability轮椅-静态稳定性的测定

ISO-1:规定了确定轮椅静态稳定性的测试方法。它适用于最大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的手动和电动轮椅,包括滑板车,旨在为质量在ISO-11的范围内的一名残疾人提供室内和/或室外移动。

对于主动稳定控制的轮椅,ISO-1:适用于稳定、停放状态下的设备。

ISO-1:提供了一种测量倾覆角(轮椅倾覆角或防倾覆装置倾覆角)的方法,但这种方法不适用于带有横向防倾覆装置的轮椅,也不考虑在地上的滑动。

ISO-1:还包括对测试报告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ISO-2:Wheelchairs–Part2:Determinationofdynamicstabilityofelectricwheelchairs轮椅第2部分:电动轮椅动态稳定性的测定

ISO-2:规定了确定电动轮椅动态稳定性的测试方法。

ISO-2:适用于最大额定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用于载人的电动轮椅,包括滑板车。

ISO-2:不适用于带有用于或协助推进的附加动力套件的手动轮椅。

ISO-3:/AS/NZSISO-3:Wheelchairs-Determinationofeffectivenessofbrakes轮椅-制动器有效性的测定

ISO-3:规定了测量手动轮椅和电动轮椅(包括滑板车)的刹车效果的测试方法,这些轮椅打算载一个人,最大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它还规定了对制造商的披露要求。

ISO-4:Wheelchairs–Part4:Energyconsumptionofelectricwheelchairsandscootersfordeterminationoftheoreticaldistancerange轮椅-第4部分:电动轮椅和滑板车的能量消耗,用于确定理论距离范围

ISO-4:规定了通过测量驾驶时消耗的能量和轮椅电池组的额定能量来确定电动轮椅(包括代步车)的理论距离范围的方法。它适用于最大标称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的电动轮椅,旨在为一个质量在ISO-11的范围内的残疾人提供室内和/或室外移动。ISO-4:还包括对测试报告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ISO-5:Wheelchairs-Methodfordeterminationdimensions,massandturningspace轮椅-尺寸、质量和转动空间的测定方法

ISO-5:规定了确定轮椅尺寸和质量的方法。

这包括确定轮椅由参考乘员乘坐时的外部尺寸以及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轮椅动作所需的操纵空间的具体方法。

ISO-5:规定了披露尺寸和质量的要求,并包含五个信息附件。

1、附件A规定了对轮椅性能有重要影响的技术尺寸的确定方法。

2、附件B提供了关于转轴宽度和倒车宽度的详细信息。

3、附件C提供了关于转弯直径的详细信息。

4、附件D提供了确定轮椅纵轴和轮椅中心点的详细资料。

5、附件E为许多规定的测量提供了技术指南和解释,以促进对轮椅的理解、设计和建造的改进。

ISO-5:适用于手动轮椅和电动轮椅(包括代步车)。

ISO-6:Wheelchairs–Part6:Determinationofmaximumspeed,accelerationanddecelerationofelectricwheelchairs轮椅-第6部分:电动轮椅最大速度、加速度和减速度的测定

ISO-6:规定了确定电动轮椅(包括滑板车)的最大速度的测试方法,这些轮椅旨在载一个人,在平坦的表面上最大的额定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4,米/秒)。

ISO-7:Wheelchairs-Part7:Measurementofseatingandwheeldimensions轮椅.第7部分:座椅和车轮尺寸的测量

ISO-7:规定了测量轮椅的座位和车轮尺寸的方法。

ISO-7:适用于为质量不超过公斤的残疾人提供室内外移动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的轮椅和车辆,包括ISO:的以下分类。

1、手动转向的电动马达驱动的轮椅

2、带动力转向的电动马达驱动轮椅

3、电动随行人员控制的轮椅

4、手动随行人员控制的轮椅

5、双人后轮驱动的轮椅

6、双人前轮驱动的轮椅

7、双臂杠杆驱动的轮椅

8、单侧驱动的无动力轮椅,由一只手臂或一条腿驱动

9、脚推式轮椅

ISO-7:不适用于座位宽度小于毫米的轮椅。

ISO-7:并没有规定轮椅的额定座位和车轮尺寸。

ISO-8:/AS/NZSISO.8:Wheelchairs-Requirementsandtestmethodsforstatic,Impactandfatiguestrengths轮椅.静态、冲击和疲劳强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9:Wheelchairs–Part9:Climatictestsforelectricwheelchairs轮椅-第9部分:电动轮椅气候试验

ISO-9:规定了确定雨水、灰尘、冷凝水和温度变化对电动轮椅(包括滑板车)基本功能的影响的要求和测试方法,这些电动轮旨在载一人,最大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

ISO-9:不包括对抗腐蚀的要求。

ISO-10:Wheelchairs–Part10:Determinationofobstacle-climbingabilityofelectricallypoweredwheelchairs轮椅-第10部分:电动轮椅爬坡能力的测定

ISO-10:规定了确定电动轮椅(包括滑板车)在最大额定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的情况下攀登和下降障碍的能力的测试方法。

ISO-11:Wheelchairs–Part11:Testdummies轮椅-第11部分:试验假人

ISO-11:规定了用于评估轮椅的任何质量大于或等于25公斤的测试假人的要求。ISO-11:提供的公式规定了测试假人的整体质量中心的位置、组成测试假人的各部分的质量和连接各部分的枢轴的位置。它还规定了支持片段的加载垫的特性。

ISO-11:的目的是使测试假人的构造能够产生可比的结果,用于手动轮椅和电动轮椅(包括滑板车)的稳定性、性能和耐久性测试。

ISO-11:还包括质量和质心位置的信息表,这些信息表是由公式推导出来的,对应于以25公斤为增量的高达公斤的测试假人质量的例子。

ISO-13:Wheelchairs-Determinationofcoefficientoffrictionoftestsurface轮椅.试验表面摩擦系数的测定

ISO-13:包括以一定的速度在一般粗糙的测试表面上绘制一个给定的木块。块的底面覆盖着一层标准橡胶,以获得可比的结果。

ISO-14:Wheelchairs–Part14:Powerandcontrolsystemsforelectricallypoweredwheelchairsandscooters–Requirementsandtestmethods轮椅-第14部分:电动轮椅和滑板车的动力和控制系统-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14:规定了电动轮椅和滑板车的动力和控制系统的要求和相关测试方法。它规定了在正常使用和一些滥用及故障情况下的安全和性能要求。它还规定了操作控制所需的力的测量方法,并对某些操作所需的力进行了限制。

ISO-14:适用于最大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的电动轮椅和滑板车,旨在为质量在ISO-11规定范围内的残疾人提供室内和/或室外的移动。

ISO-15:Wheelchairs–Part15:Requirementsforinformationdisclosure,documentationandlabelling轮椅-第15部分:信息披露、文件和标签要求

ISO-15:规定了制造商在供应轮椅时应提供的信息、文件和标签。

ISO-16:Resistancetoignitionofupholsteredparts-requirementsandtestmethods轮椅.第16部分:软垫部分耐燃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16:规定了要求和测试方法,以评估所有作为轮椅一部分的姿势支持装置的抗火柴火焰当量的能力。

ISO-16:不适用于主要用于保护组织完整性的姿势支撑装置(如ISO-X中的定义)。适用于姿势支撑装置(如吊椅或吊背),其上可放置非集成的姿势支撑装置(如坐垫)。

ISO-16:只确定被测试装置的抗燃性,而不是整个轮椅的可燃性。不适用于轮椅其他部分的抗燃性,如车轮、框架等。本标准不考虑因洗涤或使用而导致的抗燃性变化。

ISO-16:允许对通常在水平面内使用的下/上支撑(如手臂支撑)与通常在垂直面内使用的前/后/侧/中支撑(如胸腔安全带、小腿板)进行单独测试。

注1本标准的要求被设定为基本的最低水平,比一些国家的强制要求要低。

注2控制电气和电子部件产生的火源风险的要求包含在ISO-14中。

注3在有测试轮椅其他部件或附件的可燃性标准之前,建议对任何被认为有风险的结构部件进行测试,至少达到本标准的可燃性水平。

ISO-19:Wheelchairs–Part19:Wheeledmobilitydevicesforuseasseatsinmotorvehicles轮椅-第19部分:机动车辆座椅用轮式移动装置

ISO-19:规定了旨在用作机动车座椅的轮椅在设计、性能、标签、售前资料、用户说明和用户警告方面的测试方法、要求和建议。

ISO-19:适用于所有手动和电动轮椅,包括滑板车,这些轮椅除了作为轮式移动装置的主要功能外,还可能被身体质量等于或大于12公斤的儿童和成人用作机动车的前向座椅。

ISO-19:适用于完整的轮椅,包括框架或动力底座和座椅系统。它也适用于配备了额外部件的轮椅,这些部件的设计有利于符合本文件的一项或多项要求。

ISO-21:Wheelchairs–Part21:Requirementsandtestmethodsforelectromagne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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