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测量装置 >> 测量装置介绍 >> 安徽拟认定5家单位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
日前,安徽省气象局发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和《雷电防护检测资质评审细则》(气发〔〕29号文)要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于4月22日组织资质评审会。经我局审查,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拟认定安徽蔚来东方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皖信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阳光智维科技有限公司、巢湖赛菲特企业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得倍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正诺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安庆市宜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拟认定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安徽中诚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安徽元正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升辉检测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