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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的公告。
原文如下:
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综合检查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市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努力提高施工图联审水平和审查效率,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受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年度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对我市当年报备的施工图进行随机抽查,共检查了62个项目。现将检查中发现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及设计质量通病进行了汇总梳理,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杜绝再犯。
详见附件: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综合检查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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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分7章专业,如下:
一.勘察专业
二.建筑专业
三.结构专业
四.电气专业
五.给排水专业
六.暖通专业
七.市政专业
一.勘察专业
(略)
二.建筑专业
(一)通用性意见
1、设计依据中缺少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及文号等内容,设计说明中选用依据部分规范与工程性质不符。
2、施工图设计图纸深度不足,尺寸标准不统一,部分图纸无专业会签及出图日期,个别项目存在少量图纸缺少施工图出图盖章,各专业图纸缺少会签,不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3、建筑平面图应明确建筑使用功能,如“配套用房、辅助用房”等需要明确使用功能,以复核是否满足相应的规范要求。
4、施工图材料中有出现“加气混凝土砌块”为禁止类产品,应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5、说明中应对住宅的隔声,降噪,室内污染物控制标准的明确。
6、上人屋面刚性保护层采用配筋砼的厚度不足,应≥50厚。
7、室内公共卫生间的服务半径不满足同类型建筑的使用要求,不宜超过50米,不满足《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第6、6、1、1条。
8、个别项目部分规范版本没有及时更新。
(二)总图设计
9、总图应说明周边地块建筑的性质,标注与本项目的建筑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版)的防火间距要求。
10、缺出入口与内部道路的消防车道转弯半径,缺单元入口、汽车坡道与内部消防车道的衔接道路及转弯半径。
11、总图周边道路的路名及道路标高未明确,与市政道路车行连接口未设置减速带,个别图纸未明确用地线,建筑退让线,地下室轮廓线等相关指标。
12、消防登高场地尺寸不详细,与建筑外墙定位尺寸未标注。
13、总图地上车位数量图纸与指标不一致,总图各项指标与建筑设计说明指标不一致。
14、基地内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减速装置,车行出入口至城市道路红线交叉口不足70米。
(三)消防设计
15、场地中没有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位置,消防登高场地缺少表示直通疏散楼梯间的通道;消防救援窗的位置设置不合适,救援窗下沿距离室内地面的高度不满足要求。
16、地下室消防水泵房未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17、室外楼梯2米范围内不得开设门窗洞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版)第6.4.5条的要求。
18、底层安全出口上方应置1米宽防火挑檐。
19、丙二类工具间应开设乙级防火门。
20、地上及地下楼梯间的排烟窗面积和位置应有表示,不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的要求。
21、建筑室内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明确,楼梯间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第4.0.5条,如“环氧耐磨漆”为B1级,顶棚“乳胶漆”为B1级等。
22、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中有一个项目“三层平面疏散到二层平面的楼梯位置发生改变且三层平面的疏散楼梯无法疏散到二层平面”。
23、剖面图上未标注外墙上下开口之间的实体墙(或防火玻璃墙)的高度。
24、公共建筑面积大于㎡的地上房间缺少相应的自然排烟面积计算数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版)第8.5.3条的要求。
25、自行车坡道是作为疏散楼梯时,与周边门窗洞口距离不应小于1M。
26、多种功能组合的公共建筑,裙房中商业与办公之间没有完全分隔。不符合《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5.5.4条和浙江省消防技术指南第9条要求。
27、楼梯、电梯厅扩大前室直通室外出口离室外距离较远,应在通道上有合理的安全措施。
28、二、三层商业建筑面积较小,疏散宽度人员计算密度值宜取上限值,取下限值不合理。
29、住宅平面U型天井的开口尺寸,不满足《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第37条要求。
30、居家养老用房布置过于分散不利于使用及管理,居家养老用房建筑面积大于50㎡应有两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5.5.15条。
(四)无障碍设计
31、公共建筑无障碍电梯、无障碍楼梯表达不够详细,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的设施有较多的遗漏。
32、场地有高差时,无障碍设计考虑不够完善。
33、住宅底层入口缺少无障碍坡道,缺少无障碍电梯和无障碍住房,养老用房无障碍卫生间的设置不够完善,不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的要求。
34、礼堂、阶梯教室内缺少轮椅坐席,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第8.3.3条。
35、无障碍坡道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5米,不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第3.4.6条。
(五)绿建与节能设计
36、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材料厚度做法与能评报告、节能计算书不一致。
37、楼面保温采用无机保温砂浆隔声效果较差,不合理。
38、东西向空调空间的外窗应设置活动外遮阳或活动中间遮阳,不满足《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第4.2.3条。
39、个别项目除建筑专业外,缺少其他专业的绿建专篇资料。
(六)安全防护设计
40、种植屋面高出屋面面层mm,女儿墙高度仅为1mm,净高不满足规范要求。
41、幼儿园个别铝板基座外凸出处线脚,存在儿童攀爬的安全隐患。
42、汽车坡道靠近儿童活动场地处缺少防护措施。
43、缺少自行车坡道出入口上方的防坠落措施。
44、屋顶烟气道顶部形成可踏面,此处栏杆防护高度仅为0.9米,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96-.1.3上人屋面栏杆不应低于1.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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