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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和《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的有关规定,福建省气象局组建质量考核专家组(共20名防雷专家)于年11月19日至12月15日赴各地进行质量考核。
一、质量考核总体情况
此次质量考核,专家组对在我省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35家单位,随机抽查了个检测项目,以资料检查和项目验证方式开展质量考核工作,其中个项目考核结果合格,合格率为76.0%;23家检测资质单位存在不合格考核项目,占被考核单位总数的65.7%。
二、质量考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够
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中相同检测项目检测数据不能一一对应;检测报告数据与现场验证的数据偏差较大,个别检测报告偏差达30%以上;检测报告中检测项目不完整,经现场验证存在缺检漏检情况;检测报告记录的检测仪器存在缺漏,不能支撑检测数据;检测报告中SPD类别与现场实际不符;检测报告中防雷装置与实际建构筑物防雷装置不符;检测报告完整性不足、检测方法不正确等,共计42个方面问题,不合格率达21.9%。
(二)检测所依据标准的适用性不准确
原始记录中未记录采用的标准;检测报告标准采用混乱,存在缺少所需标准规范、引用标准失效、标准引用错误以及引用标准不适用检测场所类型等情况,共计26个方面问题,不合格率达13.5%。
(三)检测报告综合结论的正确性和改进建议的合理性不全面
检测报告中记录的检测结果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而检测结论却判定为合格;检测内容不全面,达不到技术要求,不足以支撑检测结论;检测结论不明确等,共计22个方面问题,不合格率达11.5%。
(四)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不足
原始记录中没有所采用仪器设备的记录信息,没有受检单位及项目的详细信息,没有各检测点的详细检测数据,没有检测平面示意图等;检测报告的原始记录和正式检测报告在检测依据标准、检测仪器方面存在不一致等,共计15个方面问题,不合格率达7.8%。(来源:福建省气象局网站,详情请查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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