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装置

国标GB755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同

发布时间:2024/8/26 12:17:13   

9.7超速

电机应设计为能承受表18所规定的转速。

超速试验通常并非必需,但当有协议作出规定时应进行该试验。(对于透平型交流发电机,同时参见GB/T。超速试验后,如无永久性的异常变形和不产生妨碍电机正常运行的其他缺陷,且转子绕组在试验后能满足耐电压试验的要求时,则应认为合格。超速试验的持续时间应为2min。

由于叠片转子磁轭和叠片磁极用楔或螺柱等固定,超速试验后,在直径上产生微小的永久性增长是自然的,不应作为影响电机正常运行的异常变形现象。

当由水轮机驱的同步发电机投人运行试验时,应将电机一直驱动至超速保护装置动作的转速,以确保直至该转速平衡都是良好的。

9.8同步电机的短路电流  

除非另有规定,同步电机和不包括在GB/T中的隐极式电机,当在额定电压下运行,且各相同时短路电流峰值应不超过额定电流峰值的15倍或其有效值的21倍。

可用计算或在50%或以上额定电压下试验校核。

9.9同步电机承受短路试验

同步电机的三相短路试验只有在用户要求时才进行。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在电机作空载运行且励磁相应于额定电压下进行,试验不应在空载励磁超过相应于1.05倍额定电压时进行。

电机和电网间可能接有变压器,考虑到变压器的阻抗,经协议试验励磁可以降低,经协议也可在具有过励装置的运行地点进行试验。短路应持续3s。

如在本试验后不产生有害的变形,且能满足随后的耐电压试验的要求(见表16),则应认为试验合格,对三相隐极式电机,见GB/T。

9.10换向器电机的换向试验

直流或交流换向器电机应能在从空载直至9.3和9.4分别规定的过电流或过转矩的运行中不产生有害火花,且不在换向器或电刷表面造成永久性损害。运行时,电刷位置不变,如需进行热试验,则换向试验应在热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

9.11同步电机总谐波畸变量(THD)

9.11.1概述

本章的要求仅适用于联接于电网并在标称频率为/3Hz-Hz范围内运行的kW(或kVA)及以上的同步电机,其目的是为了降低输电线与邻近回路间的干扰。

9.11.2限值

当在开路和额定转速及额定电压下试验时,按9.11.3规定的方法所测得的线端电压总谐波畸变量(THD)应不超过5%。

注:对单个谐波不作规定,因为满足上述要求的电机将能良好运行。

9.11.3试验

交流电机应进行型式试验以确定是否符合9.11.2的要求。频率测量的范围应包括从额定频率至次谐波在内的所有谐波。

可用仪表连同为此目的专门设计的网络直接测量THD值,也可测量每一单个谐波,根据所测得的数值用下式计算THD值:

式中:

u——电机端子处n次谐波电压幅值与基波电压幅值之比。

n——谐波次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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