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装置

寒潮天气应对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 14:17:29   

各部室、公司、项目部:

从上级部门获悉,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23日夜间到26日,我省将出现寒潮天气。过程降温幅度大部地区8~10℃,局部地区12℃左右。最低气温出现在26日早晨,鲁西北和鲁中地区-13~-11℃,其他地区-10~-8℃,同时伴有明显的大风天气。23日傍晚至24日夜间,北风,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北部和中部7~8级阵风9~10级,鲁西北的东部、鲁中的北部和半岛地区5~6级阵风7~8级,其他内陆地区4~5级阵风6~7级;25日风力逐渐减弱。23日夜间到24日,鲁西北、鲁中和半岛地区有中雪局部大雪,其他地区有小雪局部中雪,最大积雪深度5厘米左右。25~26日,半岛北部地区有大到暴雪,半岛南部地区有小到中雪,最大积雪深度15~25厘米。为积极应对寒潮天气,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因低温冰冻天气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1、对涉及蒸汽、水、风等管线,以及低温下容易结晶或凝固的物料管线,各种阀门、开关、仪器仪表等生产设备设施防冻保温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防冻凝阀门应进行挂牌告知,避免人为误操作;平时流体不流动的设备管线、容易发生冷冻和冻结的死角盲端管线应伴热常开或闭路循环,并对管线温度进行定时测温。对各种储罐、物料脱水系统、所有伴热系统、排凝点、盲端死角等易出现低温故障的部位逐一排查;对可能存水的设备、管线低点部位排净存水;对储罐呼吸阀(通气孔)、安全阀等设备附件加强检查维护,确保安全附件可靠有效,杜绝因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而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进一步明确现场防冻防凝的部位,对所有可能冻凝的风险点进行全面辨识,尤其是生产运行三部要深刻吸取年1月6日极寒天气期间1#燃气锅炉异常停炉的教训,正确预判本次寒潮天气可能对燃气锅炉稳定运行带来的不利因素,落实落细监视测量、自控仪器仪表等重点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和防冻凝工作。同时要将液化烃罐区、轻质油罐区、污油罐及其他可能含水的危险物料储罐等作为重点管理对象,要认真排查因防冻凝不到位、切水不及时等因素可能发生冻凝的部位,建立易冻凝点管理台账,责任到人,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原拆除装置所属部门负责做好界区、盲端防冻凝管理工作,采取保温、伴热、排空、循环等方式落实好防冻防凝措施。班组人员要定期加强现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对于无归属部门的拆除装置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应对防范工作。

4、对本区域内的消防供水系统、储罐消防喷淋系统等进行系统全面排查。排净消防水炮内存水,并使炮体前端朝向地面;打开消防喷淋管线排空阀,放净地上管线内部积水;排净消防控制阀门井内部积水,使其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严防因防冻凝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消防水系统完好备用。

5、对本区域内的酸性水系统、凝缩油罐、(非)净化风系统、仪表联锁系统及瓦斯系统纳入重点部位落实管理,确保仪表仪器伴热效果满足生产要求。坚决避免带有连联锁点的仪表系统因防冻凝措施不到位引起联锁动作,造成生产装置产生波动及其它难以预料的后果。

6、要充分认识到寒潮期间防冻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积极做好应对大风、降温等恶劣天气的各项工作。发动全员认真识别生产运行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加强防冻防凝现场管理,消除薄弱环节,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7、本次寒潮天气正值周末双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配足配强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适当增加极端天气期间对生产现场、岗位的巡查频次,随时掌握生产运行状况,保证信息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调度中心做好督促检查。

8、严格管控大风、低温期间的室外作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慎重办理各类作业票证,尽可能避免攀爬、登高及临边等作业活动,严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盲目冒险作业。

9、石墨电极各装置、异辛烷装置、气柜双脱单元等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聚苯硫醚装置正处于停工收尾阶段,要落实好在用设备设施及安全附件的防冻凝措施,做好管线吹扫、置换、低点排空等工作,确保管线内无存水。各生产部门、专业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落实专业管理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越是在异常天气期间,越要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时刻紧盯安全生产,确保寒潮期间生产安全稳定。

10、各单位要针对恶劣天气和各类紧急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应急预案及各项事故预防措施,备齐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队伍,切实做好寒潮天气应对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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