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装置

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程序文件下篇

发布时间:2023/1/3 9:46:03   

文件编号:JWRJ/QP19—版本/修订状态:A/1

验证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是验证HACCP计划的充分性、适宜性及HACCP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前提方案和操作性前提方案的可行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HACCP计划的确认,关键控制点的验证(包括监控设备的校准,卫生指标检测,记录的复查)、HACCP体系的验证(包括内部审核,产品卫生指标检测)。前提方案和操作性前提方案的可行性。

3.术语

本程序术语定义采用GB/T-《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定义及下列定义:

3.1验证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验证活动的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4.2品技部负责卫生指标的检测工作。

4.3品技部负责监控设备的校准工作。

4.4其它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5.工作程序

5.1HACCP计划的确认

5.1.1确认方法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a)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

b)参考方面的专业知识;

c)结合基本的科学原理及应用科学数据;

d)进行生产观察、检验和化验;

5.1.2确认的时机:

5.1.2.1HACCP计划实施之前;

5.1.2.2当以下有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确认:

a)原料或产品及加工工艺的改变。

b)发生批量产品不合格或重大质量投诉(安全、卫生)之后。

c)复查时发现记录的数据不符或相反。

d)生产中观察到的异常情况。

e)出现新的销售或消费方式。

5.1.3HACCP计划确认时,应形成HACCP计划确认报告。当报告涉及HACCP计划更改时,应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文件更改。

5.2关键控制点的验证

5.2.1监控设备的校准

5.2.1.1校准的依据

a)压力表,数字式温度计及金属铂,铜热电阻按国家标准进行量值检定;

b)无国家标准,编制校准规程进行校准。

5.2.1.2周检原则

a)对所控制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按检定标准规程要求进行校准或检定;

b)周检工作由品技部统一安排;

c)周检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应贴上合格标记、检验记录和检定证书由品技部保存;

d)测量器具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2.1.3现场检测器具要求

a)对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测量器具进行定期抽检;

b)测量器具在使用中出现不合格,由专业人员维修,由品控部组织对其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经维修的测量设备需重新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1.4校准记录的审查

对校准记录每半年审查一次,审查内容包括:校准频次,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校准方法是否正确,校准结果制定是否准确,发现不合格监控设备后的处理方法是否适当。

5.2.2关键控制点的抽查

5.2.2.1对原辅材料包材进行微生物抽查,具体见《微生物工程检查记录》,必要时对原辅材料进行防腐剂委托检验;

5.2.2.2对于过程关键控制点进行微生物抽检,具体见《微生物工程检查记录》

5.2.2.3对于成品进行卫生检查,具体见《微生物工程检查记录》

5.2.2.4对应臭氧杀菌效果,通过对纯净水的周监控频率来进行验证。

5.2.3关键控制点的记录审查

HACCP小组成员每周对关键控制点记录进行审查,验证HACCP计划的实施情况。

5.3HACCP内部审核

HACCP内部审核按《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6.引用标准/有关文件

6.1JWRJ/QM:《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手册》

6.2GB/T-idtISO:《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6.3JWRJ/QP-01-《文件控制程序》

6.4《HACCP计划》

6.5JWRJ/QP-15-《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JWRJ/QP20—版本/修订状态:A/1

纠正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纠正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有效控制,并消除产生不合格的实际原因,防止再次发生不合格。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过程。

3.术语

3.1本程序采用GB/T-idtISO:《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中的术语和定义。

3.2不合格:

未满足要求。

3.3不合格品:

未满足要求的产品。

3.4纠正: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3.5纠正措施: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7重大质量事故

以下情况之一者:

a、在制品一批次报废;

b、成品全检损失金额元/批以上。

4.职责

4.1纠正措施的组织、协调、跟踪和验证以及重大纠正措施分析、调整、资料汇总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4.2纠正措施的制订和实施由责任部门负责。

5.纠正措施

5.1对产品生产和使用中出现不合格后的纠正按以下规定处理:

5.1.1顾客的投诉或产品质量反馈,由销售部人员填写“客户投诉处理报告单”,并根据投诉内容进行分类,将质量方面投诉送交品质部,品质部调查抱怨的真实性,提出处理意见后,将“客户投诉处理报告单”反馈到责任单位和销售部,由责任单位填写纠正计划表进行纠正措施或制定纠正措施,并将纠正情况通知销售部,销售部负责向顾客反馈。

5.1.2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和成品的不合格,由责任车间主任进行纠正,对需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由责任车间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制订纠正措施。

5.1.3对已发生的原物料不合格,符合以下情况时向公司商及相关部门提出“原物料不合格品处置单”:

a.物料验收时频繁出现品质异常(一个月内相同问题出现达三次)或涉及内容严重;

b.生产使用中发现品质异常,涉及内容需联络公司商补救或改善时;

c.公司评鉴为末级的原物料其品质需追踪改善时。

5.1.3.1由品技部描述异常状况,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品技部的“原物料不合格品处置单”由公司商分析原因并填写改善措施,在一周内返回品质部。

5.1.3.2品技部比照以上要求进行追踪,一个月内该原物料无类似品质异常时默认为已改善正常,即可结案归档,一个月内又有类似现象发生,则对异常状况描述后会生产部提供意见并呈高阶裁示。

5.1.4对关键控制点偏离关键限值或过程发生偏离时,相关单位应立即向品技部报告,经现场确认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a)立即停产,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b)分析原因,制订对策调整加工过程,使关键控制点和过程恢复处于受控状态.

c)对失控过程生产的产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d)验证纠偏的效果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5.2对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由审核员按《内部审核控制程序》的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5.3责任部门对产品过程和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不合格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和影响因素,在纠正措施计划表上列出纠正措施,纠正措施包括清除不合格原因的

具体方法、步骤、负责人和完成日期。

5.4纠正措施计划表经本单位主管审核后,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5.5品技部按纠正期限要求,对产品质量问题的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有效性进行验证,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对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素的不合格项,由品质部按《内部审核控制程序》的要求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5.6责任单位对经验证明有效的纠正措施如需要纳入技术或管理文件的,按相应的规定办理文件的更改或补充手续,任何文件更改,应在纠正措施实施记录上予以记录。

5.7重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由品技部负责登记并组织调查处理,进行风险分析和填写纠正措施计划表,制订纠正措施计划,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并组织实施和验证。建立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和纠正档案。保存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引用标准/有关文件

6.1JWRJ/QM:《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手册》

6.2GB/T-idtISO:《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6.3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7、记录

7.1用户信息反馈处理单保存期三年

7.2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保存期三年

7.3不合格品处置单保存期三年

文件编号:JWRJ/QP21—版本/修订状态:A/1

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有效的控制,及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过程。

3.术语

3.1本程序采用GB/T-idtISO:《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中的术语和定义。

3.2预防措施:

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4.职责

4.1行政办公室负责有关潜在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及预防措施计划的提出,预防措施实施效果的验证,对其进行归口管理。

4.2相关责任部门负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3总经理负责预防措施效果的批示

5.预防措施

5.1食品安全小组应定期评价和评估顾客反馈,包括有关食品安全的抱怨、审核报告和验证活动分析结果;继而应考虑对危害分析、操作性前提方案PRP(s)和HACCP计划的设计进行评审的必要性。

更新评价和评估活动的输入应包括:

a)内部和外部沟通;

b)有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其他信息;

c)验证活动结果分析的输出;

d)管理评审的输出。应记录体系更新活动,并以适当的形式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5.2行政办公室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过程、操作,原辅材料、审核结果、质量记录、用户信息反馈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分析,以发现和消除不合格的潜在原因,根据分析结果必要时将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送有关责任单位。

5.3各责任单位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制订预防措施和实施计划,规定具体方法、步骤、职责分工、验证方法、负责人、完成时间等,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反馈到品管部。

5.4行政办公室对各部门预防措施的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者代表报告,验证结果记录在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上。

5.5对验证有效并需要纳入技术、管理文件的预防措施按相应的规定办理文件的更改或

补充手续,任何文件更改,应在纠正措施实施记录上予以记录。

5.6行政办公室对公司和职能部门采取和实施预防措施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分析、评价和总结,并编写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的综合分析报告,提交管理评审。

6.引用标准/有关文件

6.1JWRJ/QM:《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手册》

6.2GB/T-idtISO:《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6.3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7、记录

7.1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保存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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