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浙江嘉兴XX化工有限公司45万吨/原料预处理项目。
1.2建设地点:浙江嘉兴。
2监理工作范围、内容
2.1监理工作范围
(1)工程监理范围:包括A标段的4万吨/年轻烃装置、2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5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3/1万吨/年MTBE/丁烯-1装置施工监理服务工作。B标段的4万吨/年HDPE装置、聚合物成品包装及仓库、空分空压站、除盐水站、循环水场、35kV区域变电所二、给水及消防水泵站、换热站、全厂罐区、雨水提升泵站和事故水池、区域初期雨水池、全厂性仓库、全厂火炬设施、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车间办公楼、食堂、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燃气锅炉及背压发电机组、厂外给排水管网等公辅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从施工准备、地基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装饰装修、调试直到项目中交全过程监理工作,并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和整理工作。
(2)监理工作范围还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涉及到的监理工作范围的所有内容。
2.2监理工作内容
负责监理范围内工程施工阶段的HSSE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施工过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协调以及委托人和工程承包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组织工程预验收,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协助委托人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第三方开工准备工作。
(2)协助委托人审核第三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工艺试验评定、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用量等。
(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4)组织施工图会审。
(5)施工质量控制:审查第三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材料。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材料、设计文件材料、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评价;重要程序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实施,对施工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或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暂缓施工”通知,并制定处理措施;协助委托人委托人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为了实现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要求达到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争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应作好施工过程中重点工序的旁站监理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施工安全监督: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委托人做好现场施工平面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7)协助委托人委托人组织召开工程调度协调会,做好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参建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会议纪要。
(8)协助委托人委托人按化工行业验评划分的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验收,并及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9)信息管理:及时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参与编制工程项目总结报告。
(10)参与审查工程项目竣工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3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3.1监理依据包括:
(1)国家及业主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有关工程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设计文件、地勘报告、图纸及说明;
3.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1)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及附件;
(2)设计文件以及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
(3)业主提出的有关工程批示和函件;
(4)业主的规章制度文件等;
3.3监理工作目标
3.3.1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3.2进度控制目标
以业主设定的项目总体统筹控制里程碑为进度控制工期目标。
3.3.3费用控制目标
确保遵守并执行业主的投资控制管理目标和管理规定。
3.3.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
(1)满足业主的HSSE方针、目标的要求。
(2)确保承包商的HSSE目标是完成业主的“零事故”的要求。
4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4.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4.2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4.2.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4)主持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承包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8)组织审核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
(16)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组织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调解工程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期及费用索赔;
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配股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在总监领导下,按总监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定期或不定期(发生重大事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各方面情况。
4.2.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的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8)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填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4.2.4HSSE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提出建议。
(3)审核施工企业制定的专项安全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员上岗证。
(4)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检查施工企业安全台帐。
(5)审核施工企业报送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性能、校验证书,操作证等,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安全隐患。
(6)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电工、焊工、脚手架工等,无证不准上岗操作。
(7)不定期地对施工企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制止施工企业的各种违章作业,对重大安全问题责令施工企业停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若继续违规作业,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汇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8)做好安全、文明监理工作日记,要求内容具体。
(10)及时收集安全、文明监理资料,做好汇总及整理工作。
4.2.5文档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现场监理机构文件、资料的收发、保管、传递、整理、归档工作。
(2)及时处理现场所发生的文件和资料,有问题时与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联系解决。
(3)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来文、资料等,及时传递给有关监理工程师。
(4)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发放给相关单位。
(5)所有收发文件、资料均应做好登记。
(6)服从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做好监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4.2.6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所承诺的全部义务。
(2)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条件约定的职业道德办事,遵守法律和法规和本项目规定。
(3)主动积极、勤奋刻苦、细心谨慎的工作。
(4)不从事与监理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等业务的中间人的贸易活动。
(5)不泄露所监理项目的商业机密。
(6)不接受任何不适当的报酬,不接受任何有碍独立判断的酬谢。
5监理工作方法和制度
5.2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工作主要是通过监理人员的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测等监理方法,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控。除上述四种常规方法外,监理工程师还可采用指令文件、监理通知、支付控制手段等方法实施监理。
监理工作具体的措施还可根据实施内容不同,可将监理工作措施分为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组织措施和合同措施;根据措施实施时间不同,可将监理工作措施分为事前控制措施、事中控制措施及事后控制措施。具体的通过以下的工作行为达到控制的目的:
(1)数据的收集与记录,认真完整的记录监理日记,记录现场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验收情况,送检情况。记录天气、施工环境情况。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及对验收情况的记录。
(2)发布文件,采取通知、联系、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3)旁站监理,根据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规定,对本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全过程的检查与旁站,具体内容见质量控制措施监理旁站章节。
(4)巡视检验,对本所有所有工序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监督、管理、验收。
(5)跟踪检测,试样检测前对检测人员、器具以及拟定的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审核,试样检测时,全过程监督,确认检测过程可信性,有追溯性。
(6)平行检测,监理机构独立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抽样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具体内容见质量控制措施平行检验章节。
(7)组织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各类矛盾及施工过程出现争议的事宜。
5.3监理工作制度
5.3.1对承包人的资质、资格审查制度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首先对工程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具体如下:
(1)单位资质审查包括:
1)施工招标阶段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
2)对各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与认可,主要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
3)对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厂家、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查。
(2)经审查不符合有关资质条件规定的分包单位及厂家,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绝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其产品不能用于工程建设。
(3)人员资格审查包括:
1)承包人管理组织及其人员的资格与能力;
2)承包人施工队伍的技能水平;
(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胜任本项工程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
5.3.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2)如在施工合同中未指明分包单位,项目监理部必须对该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3)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和分包单位有关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4)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明,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定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3.3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
(1)工程项目必须在开工前及时地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各专业监理人员必须参加;
(2)项目监理部接到施工图纸后,立即组织各专业监理技术人员熟悉设计意图和施工图纸内容,并认真做好记录;
(3)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议。对有关单位提出的疑问、要求和建议,应得到设计单位的明确签复;
(4)图纸会审后,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将图纸会审记录以书面形式发至各有关单位。
(5)审阅图纸要点如下:
1)施工图纸应与图纸目录相符。
2)已到图纸应满足施工需要。
3)建筑物的定位座标应清楚,与实际应相符,总、分尺寸应一致。
4)节点图与详图齐全。
5)设备要求的预留孔、予埋件在图纸上未遗漏。
6)设备表与材料表满足图纸要求。
7)建筑与结构等施工说明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图纸需要的配套标准图应落实。
8)建筑、结构、水电、设备安装等各图纸之间应无矛盾。
5.3.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程序:
(1)承包人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承包人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人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定;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人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重新审定。
(5)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在开工前十五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组织设计之日起三天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就其可行性、合理性及经济性提出具体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7)经总监理工程师复审后,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并签发给承包人。
5.3.5工程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1)确保工程质量必须确保使用于工程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符合设计与规范规定。
(2)监理人员必须对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进行审核,规范和规定明确要求取样检测的材料应见证取样检测。
(3)对有疑问的主要材料,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应进行抽样检验,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于工程上。
(4)取样见证人,经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授权的人员担任,并应保持见证人的相对稳定,见证人应熟悉掌握各类建材和砼、砂浆等试样的取样送检方法。
(5)监理、施工等与工程的有关人员,不论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或玩忽职守,均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3.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承包人应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并将验收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承包人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如检查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认,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认,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承包人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现场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检查签认,以便确保不会出现误差。
5.3.7巡视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每星期必须进行一次现场质量、安全巡视活动;
巡视检查工作内容:
1)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实施工程监理工作情况;
2)承包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各方面实施情况;
3)业主与承包协作关系情况,搞好工作协调;
4)工程设计变更、进度计划等调整情况;
5)跟踪检查上次巡视发现问题,发出指令执行落实情况。
(2)其他监理人员巡视现场每天不少于2次。巡视检查工作内容:
1)施工人员上岗证,使用材料、施工机械报审情况。
2)施工符合图纸,符合规范,符合操作规程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3)对于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施工单位整改;确需研究决定的或需进一步协调的工作可利用工程例会、专题会议等方式,对发现问题作出处理以及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
5.3.8旁站监理制度
(1)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重要与关键部位必须进行现场旁站监理。
(2)现场旁站监理要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复测和检测试验数据,做好记录。
(3)旁站监理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并通知承包人,指出质量问题出现的部位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整改后进行复验签认。
(4)在旁站监理中,对较严重的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填写“监理通知单”通知承包人,同时抄报建设单位。要求承包人及时做出整改,监理人员要复验签认;
(5)旁站监理中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应按规定程序签发工程暂停令。
5.3.9工地例会制度
(1)首次工地会议上参建各方在商量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工地例会召开的时间;
(2)工地例会参加人员:业主代表、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要时请施工单位主抓生产或技术质量、安全的副经理参加);
(3)例会内容:沟通情况,总结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商讨解决办法,提出质量、进度、安全要求。
(4)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要派代表到会,不允许请假。
(5)例会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并做好会议记录。主持人要敢于坚持原则,讲真话,把问题讲在当面,及时、独立地处理好施工中发现和会上反映的问题。处理问题应实事求,不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会后及时印发会议纪要;
(6)要抓好会后的落实和整改工作,不使会议走过场;
5.3.10专题会议制度
(1)根据施工现场发生的在进度、质量、协调、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影响工程顺利进展的情况时,适时、适地召开各种形式的现场专题会议。
(2)出席专题会对象应是相关方面的有关人员。必要时应请业主参加。
(3)会议内容应是存在的问题,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力求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会后要求共同执行。
5.3.11监理日志与考勤制度
(2)监理日志按公司统一印制的格式和规定填写。
(3)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周对监理日志的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4)监理日志的记录方式:
1)施工活动情况
①施工部位、内容:关键线路上的工作、重要部位或结点的工作以及项目监理机构认为需要记录的其它工作。
②工、料、机动态
工:现场主要工种的作业人员数量(比如:钢筋工、木工、泥工、架子工等),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的到位情况。
料:当天主要材料(包括构配件)的进退场情况。
2)监理活动情况
①巡视:巡视时间或次数,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记录巡视中重要情况;
②验收:验收的部位、内容、结果及验收人;
③见证:见证的内容、时间及见证人;
④旁站:内容、部位、旁站人及旁站记录的编号;
⑤平行检验:部位、内容、检验人及平行检验记录编号;
⑥工程计量:完成工程量的计量工作、变更联系内容的计量(需要的);
⑦审核、审批情况:有关方案、检验批(分项、工序等)、原材料、进度计划等的审核、审批情况。(记录有关审核、审批单的编号即可)
3)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在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是如何处理的,处理结果怎样,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对一些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按规定记录、保存、整理有关的资料,日志中的记录应言简意明。
4)其它
①监理指令(监理通知、联系单、变更通知等等);
②会议及会议纪要情况;
③往来函件情况;
④安全工作情况;
⑤合理化建议情况;
⑥建设各方领导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情况;
5)值班记录
当天值班的监理人员签名。
6)各类监理记录必须及时进行整理、编号和妥善存储。
建立现场考勤表,每月25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将该月监理考勤统计表报本监理单位有关部门,作为对监理工程师的考核内容之一。
5.3.12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1)工程施工完成,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附单位验收记录等检验附件(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报监理部。
(2)总监应组织监理部人员及施工、业主等有关人员对完成的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收。
(3)在预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整改结束后也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理单位现场检验,。检验剑桥应签字消号。
(5)施工单位在预验收期间应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中申请竣工必要条件,准备竣工文件,完善施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
(6)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将整理好的全部竣工文件、资料及竣工图提交监理单位核查,核查确认完整后,报项目业主。竣工资料不正确、不完善不能报竣工验收。
(7)监理单位对工程预验收达到合格要求,就应组织编写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并着手整理监理资料。
5.3.13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如下:
本月工程概况;本月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进度: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工程质量: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HSE管理情况。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审核情况;工程款审批情况及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对本月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及HSE管理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本月监理工作情况;有关本工程的建议和意见;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6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本项目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计划已监理合同为准。
6.2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7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7.1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对监理的要求,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范围和义务,规范监理的工作行为。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承包单位质量保证的基础上,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做好施工过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实现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具体措施如下:
组织措施: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按规定的质量控制程序、原则、方法、措施开展工作。以此作为组织保证措施之一。
技术措施:编制、执行《监理细则》,按设置的各专业工程质量控制点严格质量控制,按计划落实旁站监理和平行检验。以此作为技术保证措施之一。
经济措施:对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内部考核,进行绩效奖惩。以此作为经济保证措施之一。
合同措施:按EPC合同的约定,对设计、采购、施工的质量进行评价和奖惩。以此作为合同保证措施之一
具体要求做到以下方面的工作,保证工程质量:
(1)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2)监理单位必须依照合同和投标文件要求,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足以满足建设单位质量要求的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配备能够满足施工监理和平行检验要求的装备。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建立和落实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责任制,维护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在本工程自律运行,以专业工程师为主体开展合同项下的质量监理。
(4)编写本标段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为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部分。同时包括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进度、合同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协调管理,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组织实施。
(5)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本标段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建设单位授权的质量管理的权力;监理人建立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对承包单位进行的质量管理。
(6)受建设单位委托,工程开工前协助建设单位工作。
(7)负责监督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自律运行,检查承包单位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立、职责落实和技术保障,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计划。
(8)审查承包单位(包括分包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技术方案、检验试验计划,并提出审查意见。
(8)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交底工作并组织施工图会审。
(10)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审查承包单位及分包方管理人员、质量控制人员、技术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建设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本标段工程的焊工资格准入管理。
(11)审查承包单位的主要施工机械、检测器具等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或检定合格证明,并对其能否达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性能进行评估。
(12)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作业环境,没有进行技术交底和/或作业环境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禁止施工人员继续作业。
(13)审核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文件和/或进口产品的商检合格证明,并按合同或标准要求的比例或数量,以见证取样或随机抽样等方式进行检验。
(14)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15)审核工程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文件和/或进口产品的商检合格证明;参加重要物资的开箱检验,协助建设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实施重要国产设备的出厂检验。
(16)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17)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8)负责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工作,负责材料见证取样、无损检测中探伤口位置和数量的现场确定,包括建筑工程检测、工程材料检测、安装工程检测等。见证员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18)项目监理机构以施工过程为主要对象,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履行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事中控制义务。
(20)项目监理机构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履行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事后控制义务,审定施工质量控制点,组织A级、B级控制点的“质量共检”;并以“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是对A级,或者是B级而言)的方式,对承包单位检查验收C级控制点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21)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履行工程保修期的质量监理义务。
(22)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23)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编报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并安排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事故处理完毕,项目监理机构要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报告,并将完整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4)定期组织工程监理例会和不定期组织工程质量专题会,做好现场的协调工作。
(25)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
(26)审查有关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对重要设计修改和变更,提出意见,做好质量控制。
(27)按建设单位要求对承包单位己完工程的工程量进行工程质量确认,作为付款依据。
(28)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周、月报和其它专项工作报告及阶段性总结等;
(28)协助建设单位编制项目总体工程质量报告;
(30)负责督促审核承包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31)协助建设单位完成装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做好试车与开车服务;
(32)负责整理并向建设单位移交和本工程有关的监理档案资料。
7.1.1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1)主装置
本工程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主要控制重点设备:压缩机,反应器,冷凝系统、挤压造粒机,各类型泵组、料仓等主要单元组成。对工艺管线的配管安装、焊接工程进行质量控制,及系统调试、试车的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工艺管线的配管安装、焊接工程进行质量控制,DCS安装、组态、系统调试、试车的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2)各仓库、办公楼、控制室等主项
本标段仓库、办公楼、控制室等主项比较多,涉及的结构形式多样化(钢结构、混凝土结构),工程量大,属于项目配套工程,对后期生产起到至关重要的因素,监理主要控制的方向为:测量放线、钢筋的制作绑扎、模板的制作与安装、混凝土的安装、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等等,特别对电仪的施工质量也是控制重点。
(3)全厂罐组主项
本标段罐组主项较多,涉及存储的介质多样,罐的形式多样,工程量大,监理主要控制的为罐组的原材料、焊接质量、热处理、罐体组对等,同时相关配套的电仪施工质量也是控制重点。
(4)各变电所、供电系统、电信主项
本标段供电系统、电信系统较多,施工范围广,专业性强,特别供电系统主项、电信主项对整个项目的进度有直接影响,主要设备为变压器、高压电机、高低压盘柜、高压电缆、电信机房等是施质量的控制重点。
监理将约束施工单位严格遵守“三不一要”:不偷工减料、不擅改设计、不假传“圣旨”;一切施工作业要遵循设计及标准规范的要求。按照国家或有关行业颁发的施工质量验评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验评,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强化施工过程质量事前、事中控制,倡导开展对参与项目人员、参加项目单位的工作质量评价体系,从源头开始抓质量控制。
7.1.2工程质量控制体系
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监理机构总监负责制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对各项目质量控制提供支持和监督。公司项目监理部作为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在质量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监理部会按其职能对项目部的工作进行各项工作的提供保障,同时对各项目部定期考核并给予各方面的支持。
7.1.3本项目质量控制要求
7.1.3.1项目监理机构应遵循委托人的统一规定,针对下列重要岗位人员,实施从业资格动态管理并保存记录。
7.1.3.2项目监理机构应遵循委托人的统一规定,针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备,进行动态管理并保存记录。
7.1.3.3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物资的进场检验,应在确保产品合格的同时,不得放松对其合法性、可追溯性方面的验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准许其进场使用:
7.1.3.4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另行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主要审查其针对性、符合性以及可操作性。无论是否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监理机构都要致力于做好下列工作:
7.1.3.5安排符合要求的专业监理人员和自有测量装备,采用平行检验的方式,对承包商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
7.1.3.6项目监理机构应督导承包商开展施工质量样板引路活动。分项工程由委托人已经组织打造首件样板的,应结合其符合性的实物参照标准,组织开展同类工程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委托人计划外的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宜联合承包商,打造被监理工程的施工质量首件样板。
7.1.3.7每日用于施工现场巡视检查的工作时间,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低于4个小时。针对样板引路的涉及的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该看到的必须看到,该说到的必须说到”,第一时间指出不符合项并督导承包商将其纠正在萌芽状态。
7.1.3.8根据检验和试验计划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书面的旁站监理技术交底。旁站监理人员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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